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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程序  

银行对账单审签流程说明

时间:2010-01-01 10:46 / 作者:admin

一、财务处向审计处送达银行对账册或其他资料,具体内容包含:
(一) 基本资料
1、科目余额表
2、无科目账户的余额情况
3、专项资金的余额情况
(二) 具体科目或账户的资料
1、银行提供的当月期末余额对账单
2、单位登记的银行存款日记账
3、银行登记的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
如果存在未达账项,还应包括以下资料:
4、当月未达账项调节表
5、未达账项一览表。未达账项一览表应包含未达账项的摘要、金额、类型三项内容。未达账项有四种类型,具体是:银行已收、单位未收的款项;银行已付、单位未付的款项;单位已收、银行未收的款项;单位已付、银行未付的款项。
二、审计处处长安排银行对账单审签的主审。
三、主审核对相关资料,编制工作底稿:
(一)核对内容
1、审查单位的科目余额表余额、无科目账户余额、专项资金余额是否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否;如果余额不否,审查是否编写未达账项调节表和未达账项一览表,并使调节后的余额一致;
2、抽查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中的大额支出的凭证、抽查大额支出的支票存根;
3、审查未达账项中的重要项目和长期挂账的未达账项;
4、编制相应的工作底稿。
(二)审签时间
财务处按月向审计处送达需要签章的资料,审计处在5个工作日内审签。
(三)如果送审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则主审通知财务处更正、补充资料或补签章,审签时间相应顺延。
四、主审向审计处处长报告审核结果。
五、审计处处长复核审核结果,并在银行对账单上签字或委托主审在银行对账单上加盖签名章。
六、立卷与归档。
相关内容同“财务收支审计业务流程图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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