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概况 法规条文 工作程序 宣传服务 通知公告 下载专区
 
通知公告  

长治学院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公告

时间:2020-12-16 09:30 / 作者:

长治学院审计处受长治学院委托,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长治学院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服务地点:

长治学院(长治市保宁门东街73号)

3.服务范围:

承担长治学院新建、修缮等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质;拟用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下证件的原件及贰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3.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5.本项目参与人员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身份证;

6.报名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任意一次的缴纳社保金凭证,参与人员应在社保清单;

7.报名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8.“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截图。

四、资格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月1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将资料交长治学院审计处(长治市保宁门东街73号1#楼800室)审核。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长治学院资产处网站》、《长治学院审计处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报名单位:长治学院

地点:长治市保宁门东街73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55-2179787

电子邮箱:CZXYSJC@163.com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审计公示(2018)03
栏目导航  

Copyright © 2002-2019 长治学院. 审计部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 IE8.0版本浏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