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概况 法规条文 工作程序 宣传服务 通知公告 下载专区
 
宣传服务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的工程造价管控

时间:2017-05-29 23:02 / 作者:admin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稳步实施涉及诸多因素,应循序渐进,避免为正常的招投标活动带来消极的负面影响。我校在该方式下对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应在以下十个方面引起重视。 一、造价管理队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造价管理队伍,充分发挥基建管理部门工程监管、监理公司造价控制和审计部门跟踪审计的作用。 1、知识更新。定额作为一种反映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平均消耗量指标,在造价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即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工程计价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定额计价模式仍将作为一种补充方式,继续存在于工程发包承包计价活动中。目前企业定额尚不完善,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交替,应科学利用通用定额来指导计价,分析投标报价的合理性。造价管理人员应全面、细致地了解并熟练掌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所规定的计价方式,不断重视新技术、新知识的更新,调整知识结构。 2、明确责任。学校基建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内审部门(包括委托社会审计)在造价控制过程中起着不同的作用,监理公司因受信誉、责任心、趋利性等因素影响,必须实行招标并明确其责任与风险承担方式;下决心实施全程跟踪审计和监督,过程跟踪可以内审(包括聘任校内外造价师)为主,结算审计应以社会中介机构为主。 二、充分明确基建主管部门与设计单位的关系,提高设计深度和质量。据有关资料介绍,在建设成本控制中,施工开始后,充其量只能节约投资20%左右,而在决策和设计阶段,设计费用约占工程造价的3~5%,但设计环节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可达60%-80%。因此造价控制首先应从决策和设计阶段做起,效果事半功倍。 1、引入设计竞争机制,理顺基建主管部门与设计单位的关系,搞好技术和经济结合。目前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设计单位选择的范围狭窄,缺乏竞争必然影响到设计产品的质量;二是设计人员一般较注重产品的技术指标,在安全系数、工程质量和技术先进性等方面考虑较多,强调设计的产值(现行的设计收费标准一般是以工程造价为取费基数),而对设计产品的经济性重视不够,忽视经济指标和造价控制,对设计浪费不承担经济责任;三是基建主管部门与设计单位关系不明确,缺乏相互沟通和制约。 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需要引入竞争机制,招投标将会促使设计人员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设计水平和经济核算质量,从而达到优化设计的目的。限额设计即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所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为依据,在投资估算限额范围内进行工程设计,是提高投资经济效益的好办法,做好限额设计,对技术经济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精确程度主要取决于设计深度。应全面审核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和准确性。 3、推行设计图纸预审制度,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招标人召集监理、施工方面的专家和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对施工图进行预审。针对施工图中存在的数据差错、材料设备技术参数不明确、前后矛盾、描述不清、含糊其辞等影响工程量清单计价及施工的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并予以明确。 4、工程变更是导致工程造价提高的主要因素。设计变更受到考虑不周、审查不严、长官意志等诸多原因影响,工程量变化、材料替代等不可预见问题也会增加设计变更,往往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此,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办法,明确制定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规定签证权限范围。同时,设计单位应该对设计质量、设计概算、设计变更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 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和公平竞争的基础,应规范工程量清单格式,科学合理,内容明确,客观公正。招投标双方均应认真对待。 1、编制依据。必须全面了解工程有关资料、建设意图、技术规范,实地勘察现场,了解实际施工条件(现场场地、用房、交通等环境条件和水文、地质、气象等具体条件),为计算工程量打好基础,尽量减少日后工程变更。同时招标文件应载明,投标单位应审查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疑义,可书面提问,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漏项以及有误差的项目应及时加以更正,并书面分发各投标单位,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也可方便工程竣工结算。一旦中标,除非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不予调整。 2、项目划分。要求项目之间界限、项目作业内容、工艺和质量标准清楚,既便于计量,也便于报价;项目划分尽量细化,避免不平衡报价。 3、清单说明。包括工作内容的补充说明、施工工艺特殊要求、主要材料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现场施工条件、自然条件等,说明应言简意赅。尤其是现场施工条件、自然条件说明,应准确表述,便于投标人与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对照。配套表格设计合理、实用直观、具有操作性。要利于简化投标操作,保证评标操作方便快捷。 四、标底的编制。标底(预算控制价)在评标时只起参考作用,是评价投标人所投单价和总价合理性和投标人核算成本价以及合同管理中确定合同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和额外工程确定费率和价格的重要参考依据。标底价格应在大量细致进行市场人工、材料、机械行情调查,掌握较多的与本地区条件相近同类工程项目的造价资料,经过认真地研究、分析、比较计算的基础上确定,尽量控制在同类工程社会平均水平。 五、询标、清标(清单报价的审核)与评标,合理低价中标。开标后定标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投标人进行询标。通过询标,可排除可能存在的非实质性、欺骗性、过分偏激性以及明显低于成本的不合理报价,避免错报、漏报,便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问题互相解释、澄清,为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打下良好基础;目前清标工作一般由评标委员会及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或监理公司中的投资控制人员进行,主要是把各投标单位的清单报价进行汇总分析,得出各项目的相对报价,依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方编制的标底进行对比审查,其重点内容有以下几项: 1、偏差审查,对照招标文件,查看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2、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更改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审查。 3、计算错误审查,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是否存在算术性错误进行审查。 4、合理价分析,对工程量大的单价和单价过高或过低的项目进行重点审查。 5、对措施费用合价包干的项目单价,要对照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审查。 6、对工程总价、各项目单价及要素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测算。 7、对投标人所采用的报价技巧,要辩证地分析判断其合理性。 8、审核过程中要发现清单不严谨的表现所在,妥善处理。 评标则是对每份投标根据招标文件中“履约、工期、报价”等的具体要求,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计算出各项投标的评标价,据以评价分析各项投标,评定合理、低价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对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标书中存在的纰漏进行必要的补正,以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谓的扯皮。 另外要做好招标准备和招投标过程的组织工作,对招标人获得合理报价和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很重要。如: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程安排、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召开招标文件答疑会等。 六、合同签订。工程一般项目造价已通过清单报价明确下来,中标企业为获取最大的利益,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利用工程变更和索赔手段追求额外收益。因此,要注重对造价的动态控制,明确价格调整以及工程变更、索赔等方面的约定,合理分摊风险。招投标过程中对合同文件形成的补遗、修改、书面答疑、询标纪要、各种协议等均应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特别要注意作为付款和结算依据的工程量价格清单,应当根据评标阶段的修正稿重新整理、审定,并且应明确区分按完成的工程量测算付款和按总价付款的项目(大中型工程一般多采用以单价合同为主,总价合同为辅的合同形式,即合同中主体工程项目是单价合同,其它部分项目采用总价合同;对于规模小、技术不复杂、工期短的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 1、有关程序性条款。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依据,预防不必要的纠纷。程序包括信息往来、计量、工程变更、索赔处理、价款支付、争议处理等,程序性条款贯穿合同行为始终,应注意明确具体步骤,约定时间期限。 2、有关计量条款。计量方法一般按工程部位和工程特性确定,以便于核定工程量和计算工价款为原则。应注重计算方法(一般按净值计量)的约定;严格确定计量内容,加强隐蔽工程计量的约定。 3、有关价款条款,特别注意价格调整条款。一是约定合同中未标明价格或无单独标价的计价方法、计价公式、计价原则;二是约定工程量变化超过规定幅度,综合单价的调整公式;三是约定材料价格大幅变化等因素造成的价格调整的调价公式或分担原则。有关合同价格调整的条款必须明确细化,避免模棱两可或产生争议。 4、有关职责条款。为进一步划清双方责任,量化风险,应对双方的职责进行恰当的描述。对那些未来已可预见(如停水、停电)并可能影响造价的事件和情况明确各方的责任,尽量减少索赔和争议的发生。 5、有关索赔条款:明确索赔程序,索赔的支付、纠纷解决方式等。 6、有关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为了根除工程合同管理及工程结算隐患,必须量化、细化、深化合同的专用条款。格式合同中既然突出有“专用条款”的内容,签订合同时就不应是“通用条款”的简单重复。 七、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建立校内合同价(中标预算)及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制度,可直接掌握市场价格信息,为分析、测算各施工企业的成本价格水平积累技术资料,进而为以后各类工程合理成本价的评定提供准确合理的造价指标;通过备案审核,可及时有效地监督造价控制各方的计价行为,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保证清单计价的准确合理,避免哄抬标价及恶意低价抢标现象。 八、主材价格风险分担。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标的工程项目,建设方一般不负责材料采购和认质认价,这就存在材料涨价或降价风险的全额承担问题。市场价格风险对双方来说是一样的,当市场材料价格风险达到不合理程度时,建议可以通过确定一个涨价或降价的最大控制比例、材料代用等方式化解双方风险。 九、项目施工实施与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主要是对已确定造价控制目标或计划的落实,应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与内容,特别应注意隐蔽工程和工程量增减的签证,区分合同内与合同外项目、投标单价中包含与未包含的工作内容等;核实实际完成工程量、各分项工程使用的综合单价是否与投标时或合同签订时的综合单价逐一对应,审核竣工结算汇总金额。 校内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的明确,虽然不涉及到当前工程造价,但对明确以后的修缮费承担责任非常重要。所以竣工验收阶段的校内验收程序和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程序不能等同,即校内验收交接程序必须完善。 十、建立预算备用金制度。学校应根据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预留预算备用金,即在编制工程预算标底时,应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预期变更(包括政策变更、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因建设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主材价格变动比例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按3~5%的风险包干系数安排工程预算,从根本上杜绝建设资金“三超”现象。

栏目导航  

Copyright © 2002-2019 长治学院. 审计部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 IE8.0版本浏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