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审计部深入传达组织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
时间:2021-10-24 0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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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长治学院审计部高度重视,24日上午,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新修改的审计法为强化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提供了法治保障。会议对加强新修审计法的学习应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学。深刻把握,充分认识审计法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化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准确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的发力点和落脚点,增强改革的紧迫感与主动性。二是结合融入学。领悟核心要义,聚焦主责主业,以坚定的信心、严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自觉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审计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三是带着问题学。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科学研判,分块分类系统梳理审计工作情况,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高效推动工作落实。四是聚焦任务对标学,切实发挥审计“利器”作用,依法全面高效履行职责。